法律

公司自有股份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吗

  公司自有股份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发起人的条件是应当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份有效,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也不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