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处罚定义及适用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的减轻处罚,为对于犯罪分子在法定刑之下适用刑罚。具体的适用原则包括: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若犯罪分子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自首的量刑原则如下:
1、看自首人的犯罪事实;
2、自首的时间;
3、自首的原因以及动机;
4、交代自首的犯罪情况;
5、犯罪分子的自首态度;
6、犯罪分子是自首还是如实供述。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