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之间不成立债务吗?

  一、夫妻之间不成立债务吗?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而且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借贷关系,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夫妻一方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从事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形成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夫妻债务偿还的问题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也是会成立债务关系的,而即使是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可以通过书面的约定来订立,一般情况下需要用个人的财产来进行偿还,而成立债务关系的情况通常都是讲借款用于个人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