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离婚房子给谁
结婚一年后离婚的,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买的,那么一人一半。如果房子是由婚前一方买的但是婚后共同偿还了房贷,那么房子可以判给婚前买房子的一方,但是要给另一方适当补偿。如果房子是有人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婚一年可以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具有婚姻自由。且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婚姻当事人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了,可以提出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