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两岁的孩子怎样判决

  《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两岁的孩子应当由双方约定抚养权的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应当由母亲抚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两个小孩的,离婚时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的,法院就会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