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和联系

  一、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和联系

  报案控告和举报的联系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报案、举报或者控告都是司法机关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材料来源之一。

  报案,是指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发生而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

  举报,是指有关单位或个人将其发现的犯罪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被害单位)将其发现的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的行为。

  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是:

  1、报案和举报的区别是:报案一般是针对犯罪事实的发生,报案材料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较为简单笼统,往往不能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而举报内容则不仅有犯罪事实的发生,通常还具体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对具体和详细。

  2、控告和举报两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即控告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而举报则一般是由与案件直接无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

  二、报案时间不能超过多久

  刑事案件报案不能超过追诉期。刑事案件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报案时间不得超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报案时间不得超过十年等。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报案可以口头吗

  报案可以口头提出。报案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在工作人员接受口头报案后,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者盖章,并要向其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