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样属于医疗过失的完全责任

  一、怎样属于医疗过失的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这种情况下,医疗过失行为是导致医疗事故的唯一原因,没有其他干扰因素。

  此时,医疗过失行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归纳医疗过失责任性

  医疗过失是指在为患者诊治疾病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它背离了医学科学实践活动的目的,扭曲了医疗行为的意图,从根本上说它是医疗行为的负性结果。

  1、有责任的医疗过失:这类过失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引起的,如手术误伤、用药差错等。

  这些过失通常是由于未能正确诊断疾病引起的。

  2、无责任的医疗过失:这类过失是由于当代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造成的。

  在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可能会对患者身体带来负面影响,如使用药物后出现的与原疾病无关的医源性疾病。

  三、分析无责医疗过失情形

  在对医疗过失进行确定的时候,可以确定医疗过失是一种有意识和目的的行为。

  由于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和医疗行为的复杂性,容易造成误诊现象,以下是无责任的医疗过失的一些情形:

  1、由于当代科技发展水平的限制,在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可能会对患者身体带来负面影响。

  2、临床诊断是通过间接方式对疾病进行分析判断的,易造成误诊现象。

  (1)主观上受制于医务人员的学术水平、临床经验等;

  (2)客观上制约于诊断对象的个体差异(如特异性体质)、病因的复杂性、症状的典型与否、医疗设备等。

  3、病人使用药物后出现了与原来疾病无关的、治疗目的之外的医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