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老人监护人
一、怎样申请老人监护人
在申请老人监护人时,首先应当确定哪些人具有监护资格。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其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都可能成为其监护人。
如果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都想成为监护人,可以先尝试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确定监护人程序
1、当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时,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会首先指定监护人。
2、如果对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在指定监护人之前,如果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4、在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进行。
5、监护人一旦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法院指定监护争议
当协商不成或指定监护人存在争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2、如果申请方对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不满,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
3、在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过程中,法院会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充分考虑其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要。
以上是对如何申请老人监护人、确定监护人程序以及法院指定监护争议等相关问题的介绍。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如何为丧失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申请监护人,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