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一、哺乳假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哺乳假一般是从婴儿出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一直到婴儿满一周岁为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公司不给哺乳假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您,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不给哺乳假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不给哺乳假,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劳动仲裁:
1、提交申请书: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材料,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然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则进行下一步。
组成仲裁庭: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则会在五日内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会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选定一名仲裁员,也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则会组成三人以上的合议庭。
3、开庭审理:在组成仲裁庭后,会在五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会进行调解,询问当事人并组织质证、辩论等程序。
4、制作裁决书:在审理结束后,仲裁庭会根据审理情况制作裁决书。裁决书会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仲裁请求、事实理由、裁决结果等内容。
5、送达裁决书:裁决书制作完成后,会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裁决书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