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一、怎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步骤如下:
1、申请人需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并注意被公证的继承房屋协议中是否设置时效条款,如有,则按照该条款办理。
2、申请人需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等。
3、公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将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查阅必备法律依据
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需查阅以下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