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什么具体规定情况
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什么具体规定情况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以下具体规定情况: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而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损之日算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起诉的程序
小编提醒您,劳动纠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动争议诉讼费谁承担
劳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当遇到其他情况,费用的承担方是不确定的,最终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如果经过诉讼,原告胜诉,则该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费应当由被告来承担。如果是被告胜诉,则应当由原告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