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有异议,应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计算申请时限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次日开始,若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节假日后的第一日视为期限终止之日。
3、复议工作主要由法制部门负责。
4、复议机关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二、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相关证明和材料:
1、申请人可以选择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选择口头申请,复议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当场记录。
2、如果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必须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3、如果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某些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4、申请人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如果是代理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三、行政复议其他规定
除了上述基本程序和所需材料外,行政复议还有一些其他的重要规定:
1、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应作出复议决定,但如果法律规定的时间少于60日,则按法律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2、如果申请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申请行政复议,关押场所应在收到申请当日将申请转送复议机构,并登记备查。
3、如果申请不属于复议受理范围或超过法定复议期限,复议机关将不再受理,这类申请将由信访部门接待和处理。
4、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交通民警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送达法律文书,但只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复议机关仍应受理。
5、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6、对于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在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的15日内,或复议期满而复议机关不予答复的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如果申请人在互联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各单位复议机构应按行政复议管辖程序办理,并在申请人上网后的5日内通知其受理情况。
8、如果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9、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后,应在复议期限届满前送达给申请人。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
10、邮寄送达时应使用挂号信,并确保有《送达回证》作为送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