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动迁协议不给协议书怎么办

  一、签动迁协议不给协议书怎么办

  1、当在动迁过程中,签署了动迁协议却未能获得应有的协议书时,被拆迁方应当首先明确自己的权益。

  2、如果对于动迁补偿协议中的补偿数额没有异议,仅仅是因为无法获得书面的协议而一直拿不到应得的补偿款,那么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权。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补偿协议订立,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是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的。

  4、在此情况下,被拆迁方应准备充分,携带身份证件、与动迁方之间的通信记录、可能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5、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安排开庭时间,开庭时,当事人应带齐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进行辩论和质证。

  二、动迁补偿约定履行

  在动迁补偿协议达成后,如果动迁方未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其义务,被拆迁方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可以尝试与动迁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例如请求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介入调解。

  2、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未能解决问题,被拆迁方可以根据动迁补偿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动迁方不履行仲裁裁决,被拆迁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动迁安置房买卖纠纷

  在处理动迁安置房买卖纠纷时,同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1、双方应尝试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相关机构或部门的调解。

  2、如果协商和调解均未能解决问题,双方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未能达成仲裁协议,双方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5、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