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
一、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
1、需要在票据的背面明确记载开户行的名称,并清晰地标明日期。
2、若银行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已经超过付款提示期限,这样的汇票是不允许进行背书转让的。
3、背书人在完成背书转让后,需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4、如果汇票无法得到承兑或付款,背书人需向持票人支付相应金额和费用。
二、票据种类及其区别
支票、汇票、本票,这三种票据在定义和用途上均存在明显的区别。
1、支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所述,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如第十九条所述,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又进一步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3、本票,如第七十三条所述,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在此法中所称的本票,特指银行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