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立案后,原告不能不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时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离婚债务财产分割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综上所述,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的民事纠纷,正常情况下原告是必须到庭的,而且离婚案件的性质比较特殊,原被告没有任何特殊理由的都必须到庭,一般情况下不会采用缺席审判制度,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很有可能会被法院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