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证明;工卡、工作证、工资表或同事的证明等)

  3、员工的身份证(并复印件一份)

  4、首次医疗病历本(诊断书)(并复印件一份)

  5、事故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6、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资料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属地公安部门(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属暴力人身伤害等)

  9、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报警处理之后,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对此作出责任的认定,责任的划分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将直接的关系到是否能够认定成为工伤,毕竟法律中所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必须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二、工伤复发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发生工作性伤害之后,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如果确实是存在工伤复发,这样的一种情况,还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认定,然后再次的获得相关的赔偿,并且在治疗结束之后符合休假的条件的情况之下是可以休假的,这是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