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主体变更需要盖法人章吗

  一、合同主体变更需要盖法人章吗

  合同主体变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合同主体是法人的,需要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者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可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

  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

  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

  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如果变更合同主体的,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主体是法人的,需要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