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抗诉
一、民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抗诉
合同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4、加工承揽合同。
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贸易合同。
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申请抗诉的,需要向检察院申请,申请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认为法院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