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诉讼中法院开庭时间到了不见人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中法院开庭时间到了不见人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四、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这种开庭时间到了见不到人的状况分成两种,一种是见不到原告,还有一种就是见不到被告,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都适用于缺席审判,比如,离婚诉讼就不适用缺席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