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人是否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

  一、债务人是否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

  不是。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以下几类:

  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债务人死亡其债务的被告人是谁

  可以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债权人会议是否能有债务人的代表

  债权人会议可以有债务人的职工或者工会代表参加。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