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综上所述,对于受害人来讲,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由肇事者承担的,而对于肇事者来讲,正常情况下购买的都应该有交强险,有交强险的话可以直接走保险理赔,但交强险的理赔是有法定上限的,如果超过法定赔偿限额,不够的部分需要自行赔偿。

  二、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去世赔偿分配争议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正常情况下,除了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之外,其他人没有权利分配交通事故赔偿金,而且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是赔给受害人的,在受害人去世的情况下,赔偿金是支付给受害人家属的,包括受害人的子女,配偶和父母,受害人亲属之间最好妥善协商赔偿金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