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偿还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偿还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讨债遇到债务人死亡的如何处理

  欠款人死亡了的,只要欠款人还有遗产,就可以向其继承人追偿,债款仍然还是能够要回来的。

  1、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1、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

  2、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