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又分开的彩礼返还吗
一、同居后又分开的彩礼返还吗
同居后有分开因为为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一般需要返还。但如果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以及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彩礼不需要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钱吗
在已经登记结婚生活过的情况下离婚一般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