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强拆令多长时间执行,对限期拆除决定不服怎么复议?

  一、强拆令多长时间执行

  一般是在七个月左右。

  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据征收范围的大小规定期限。一般政府规定三个月(实际上三个月是不够的,政府约三个月才可以提早进入行政程序)。三个月后,如果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达成协议,则进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决定为某个家庭收取赔偿金。作出决定后,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90天内申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复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不接受初审法院裁决的,可以在15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税员在发出超过十天的催复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请批准强制搬迁。

  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对限期拆除决定不服怎么复议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

  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

  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

  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

  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6、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7、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认定属于违法建筑后,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在规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