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购房合同是否属要约

  一、民法典中购房合同是否属要约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只要满足要约成立的条件就属于要约,是邀约认购,这个时候只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第一步,等对方发出承诺以后,双方针对要约认购的内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购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购房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

  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及商品房状况:

  包括您购买房屋位置、面积,是现房还是期房。

  2、房价:

  包括房屋单价、总价、税费、面积差异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

  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

  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

  包括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建筑正常运转承诺、质量争议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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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

  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

  购房合同是可以属要约的,只要其具备构成要约的条件,就属于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