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机动车追尾逃逸怎么处理?

  一、机动车追尾逃逸怎么处理

  追尾很容易发生连锁反应,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对于追尾逃逸,交警部门会出具责任认定书,一般逃逸的人会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另一方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责任。

  但是追尾逃逸的行为需要处最低两百元、最高两千元的罚款并处最高十五日的拘留,且追尾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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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人,应尽快将其抓捕归案。

  因为交通肇事者为交通事故的最终赔偿责任,即使其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也仅在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范围予以赔偿,超过部分仍有肇事致害人承担。

  抓捕肇事逃逸者可以通过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启动查缉预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2)发布协查通报或社会公告。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

  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3)部门间紧密合作。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

  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十分的严格的,此时对于交通违法的行为的处理也是十分的严厉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不仅仅是涉及到我国的人民的权益,也关系到我国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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