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失踪几年取消继承权,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失踪几年取消继承权

  即便继承人失踪了,其继承权也不会失去的。失踪人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后的唯一法律后果是:

  失踪人的财产发生财产代管。因此,失踪人并因为失踪而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便继承人失踪了,其继承权也不会失去的,具体的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