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后多久申请强制执行
一、行政裁决后多久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在裁决期限内逾期不执行裁决的,申请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第九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二、行政裁决处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1、土地权属争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
2、专利侵权纠纷、企业名称争议。
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的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自然资源局。
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财政局。
5、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交通运输局。
6、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
处理的行政裁决实施主体为市水务局。
7、水事纠纷、移民安置纠纷调处、地区之间防汛抗洪水事纠纷等。
分别由市人民政府或授权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裁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所以行政裁决书作出后,如果逾期不履行的,申请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