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全责承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各伤情下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丶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的处理办法:
(一)应当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
(二)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就应该要马上停车拨打110报警;
等到警方到达现场之后积极配合警方的行动;
在警方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了之后进行赔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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