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浙江省销售伪劣产品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浙江省销售伪劣产品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伪劣产品定罪量刑标准一般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保准是什么?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安机关需要调查的事实有哪些?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无论是在浙江省还是在其他的省份,人民法院都需要根据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详细案情确定量刑标准,比如犯罪嫌疑人销售的金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之间,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标准就不会低于两年有期徒刑,罚金标准也是根据销售金额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