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职业病检查前需要注意什么

  职业病检查前需要注意什么

  1、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前三天应注意饮食,不宜食用油腻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场所严禁喧哗吵闹和吸烟。体检者应按先后顺序自觉排队登记,不能代替他人登记和交体检表。

  3、做X线检查时须去掉金属饰物(如项链、发卡等),胸部拍片时须脱掉上衣;心电图检查时应去掉身上所有金属饰物(含手机)。

  4、女士体检应避开经期,以免影响尿检结果。孕妇请提前声明,避免拍片、透视等射线检查。

  5、职业病病人,慢性病人,有手术史者,需带相关诊断书、病例和资料。

  6、体检结果由单位统一反馈。体检者要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及时复查或进一步检查治疗。

  7、体检完毕把体检表交回登记处,并须详细说明职业史、病史及自觉症状,且忌隐瞒病史。

  8、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单位应提前预约。

  一、用人单位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用人单位在所有劳动者完成体检后与体检中心联系,领取个体体检表、总结报告书,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如对个体报告、总结报告有疑问请咨询体检中心相关人员。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

  3、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安排职业病诊断。

  二、体检机构注意事项:

  (一)体检机构的主检医师应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者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中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其体检项目,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适当增减部分项目,但必检项目不能缺少。要求提供劳动者相关信息清单(如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工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体检类别等),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合同书或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告知具体体检日期和注意事项。

  (二)体检前认真核对职业健康检查表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发现缺项的应要求其立即补正,填写内容完整者方可进行体检。体检时应核对劳动者的身份,可采取用人单位派人确认或核对劳动者有效证件等方式确认。

  (三)主检医师应对体检资料进行审核,若发现缺项、错项的必须应立即补检或纠正。体检项目齐全者,由主检医师综合分析各项检查结果,作出检查结论、医学处理意见与建议。

  (四)体检工作结束后30日内,主检医师应完成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经审核后按程序报送有关部门,体检报告一式3份,受检单位1份、体检机构2份。

  (五)及时通知复查人员进行复查,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疑似职业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劳动者患有急性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疾病的,应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六)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体检机构应于30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及职业健康检查表交用人单位签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

  (七)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人员登记告知:每个单位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对于个体结论为职业禁忌证及疑似职业病人员,应予以登记,并通知到用人单位和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