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返本销售的房子是否可以买

  一、返本销售的房子

  所谓返本销售,通常做法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出售给购买人,购买人一次性支付给开发企业全部购房价款;开发企业陆续或在若干年后将购房者支付给开发企业的房价款全部返还给购房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的方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即返本销售的房子不能买。

  二、买返本销售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对于返本销售的房子的购买,从表面上看,这种售房合同经双方合意成立,但是否生效,还应根据合同主体资格等合同条款内容来确定。

  购房者往往只认为合同中写明了不花钱就能买到一套商品房的内容对自己有利,而忽略了审查合同的效力和企业有无履约能力等问题。天底下毕竟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们知道,企业经营投资的目的就是利润,至于社会责任只是企业行为的副产品。实际上,开发企业这么做有非法融资的嫌疑,不利于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监管。

  另一个对购房者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开发企业的返本承诺往往得不到兑现。

  若干年后企业或者破产倒闭,或者钱款被卷走,或者企业无力履行返本义务。而购房者得到的往往是质次价高的商品房,或者是遥遥无期的“期房”。禁止采取返本销售的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堵塞了这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漏洞。

  关于商业地产的返本销售“统一经营、原价回购”、“提供每年8%的物业补贴”、“银行担保年收益9%”、“年均租金8.5%”、“10年返本”……当这些充满诱惑力的字眼充斥着投资人的眼球时,会有多少人是不动心的呢?为了加快资金回笼速度、为滚动开发提供资金,“返本销售”就成为了很多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法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该种销售策略是以所谓的稳定收益作为基础的,其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酒店、分时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式百货商场、产权商铺等。

  返本销售,就是将现价提高,在若干年后将本金归还购买者。销售者靠这些本金的利息获利,是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不确定因素太多,这种销售方式存在的纠纷非常多。变相返本销售就是以一种躲避法律的形式进行返本销售,比如:售后包租(一般是销售店面时由开发商承诺在交付后的前几年,由开发商代业主出租店面,以保证业主的利益。如果店面无法租出,相当于开发商降价销售而已)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