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员工要求提供3年半的工资单,公司可否拒绝

  员工要求提供3年半的工资单,公司可否拒绝

  公司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但可以只给两年的。

  关于工资清单的保存时限,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