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年休假最新规定

  年休假最新规定

  一、探亲假不冲抵年休假

  目前,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针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探亲假假期”的规定,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

  经过有关部门研究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二、单位统筹安排年休假

  该负责人还介绍,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但“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年休假天数应当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因此并未采纳此意见。

  《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如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既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条例》也明确了相关处理办法。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

  落实好职工带薪年休假是新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顺利施行的重要保障。《条例》出台后,有关部门将研究出台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使广大职工的基本休假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