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跟未满18岁少女同居,算犯哪些罪

  一、跟未满18岁少女同居,算犯哪些罪

  1、行为人跟未满18岁的少女同居,如果对方不满14周岁而行为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一般可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对其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孩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女孩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女孩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女孩或者造成女孩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同居有哪些法律规定

  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4、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5、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7、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