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诉讼中如何分割银行存款呢

  起诉离婚诉讼中如何分割银行存款呢

  根据银行存款的余额双方一般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法院审理实践,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候的财产以诉讼时能够查找到的财产为限,也就是以银行余额来要求分割,这样就留下漏洞,起诉离婚之前,对方早已经把银行存款转移走了,根本不留下余额,这样就无法分割,面对此种情况,该如何办?

  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具有调查取证权,法院也可以调查取证,一般这情况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对方银行取款明细情况,并且要求对方逐笔解释资金去向。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去向,视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