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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非亲生子女是否无权继承遗产

  非亲生子女,在一般情况下是指收养的子女,他们跟养父母并没有血缘关系,相比亲生子女,就会显得有点生疏。我们都知道亲生子女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那么非亲生子女呢,与被继承人没有血缘关系的他们是否无权继承遗产呢?小编带你来看看相关的知识。

  一、民法典非亲生子女是否无权继承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留下遗嘱,且遗嘱合法,那么,非亲生子女可以获得继承遗产的权利。非亲生子可能是收养的孩子,也可能如果对被继承人履行了赡养义务,是可以分得合理的遗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非亲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

  可以由生父或生母可以认领。非亲生子女的认领一般为单方法律行为,有认领人的意思表示,无需经非亲生子女其母亲的同意,并且生父的认领权利,有民法上形成权的性质,不受时效限制,即不问子女的年龄情况,其生父都可以认领。

  认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是自愿认领,又称为任意认领,是指生父承认非亲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并自愿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无需他人或法律的强制。

  第二是强制认领,称为亲之寻认,是指非亲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不自动认领时,由非亲子女的生母或有关当事人诉请法院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经法院诉讼程序确认亲子关系,这种被强制认领的当事人一般为非亲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