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法律规定婚前一方结婚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实生活中由于购房的压力,许多父母会为自己儿女购置结婚用房,但如果该房子仅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也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结婚前一方父母为二人购买的结婚用房一般视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如过户时注明夫妻为房屋共有人或者其他证明)。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