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后建房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三年后女方还可以要回共同的夫妻财产吗?我们婚后共同建立了一座房子,男方在女方不知情不同意下,把房子卖了。现在离婚时间有3年,女方有没有权把房子追回来?谢谢

  梧州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

  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既然男方是属于变卖共同财产的,女方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