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母亲生前赠与需要立遗嘱吗

  一、民法典中母亲生前赠与需要立遗嘱吗

  民法典规定,母亲生前将财产赠与给他人,如果赠与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母亲对赠与的财产不能订立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收回吗

  通常来说,确认赠与的房子已经做了登记,已经登记为新的产权人的话,则以前的赠与关系已经注销,赠与的房屋是不能收回的。

  但是,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1、赠与的任意撤销:《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这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但是《民法典》规定了任意撤销的例外情况:“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

  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

  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只有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才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