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讯逼供罪成立,终审维持原判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丹凤县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案,陕西省商洛中院2月1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9年11月24日,商南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丹凤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闫*锋有期徒刑2年;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教导员赵-朔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丹凤县原民警贾*刚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刑讯逼供罪判处原商洛市刑警支队民警李*卫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原丹凤县公安局纪委书记王*保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一审宣判后,除王*保外,其余4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商洛中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09年2月10日凌晨,丹凤县一名高二女生被奸杀于丹江河堤旁。2月28日,丹凤中学高三男生徐*荣被警察带走审查,8天后,徐*荣在审讯期间突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