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的条件

  现在不少夫妻面临离婚问题的时候,都会千方百计找对方的过错行为,特别是有些妻子,会询问律师,我有老公写的保证书是几年以前发生的一夜情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吗?一般来说,只要发生过婚外情,影响到夫妻感情,都可以作为法庭上的外遇证据来使用,但是如果婚外情发生以后,并没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几年前的保证书可能没有什么用处了。

  通常来说,保证书、悔过书属于白纸黑字写下了,谁也不能轻易否认,特别是在外遇行为刚刚暴露的时候,出于愧疚心理或则会过错心理,一方都会轻易的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

  但是到了几年以后,特别是到了法庭上,很多当事人都会矢口否认这些保证书、悔过书,那么这类保证书、悔过书法院能否采纳作为对方有外遇的证据呢?

  律师认为当然是可以的,大家都是成年人,都不是小孩子了,白字黑字写的,不能仅凭口头说说,就能够推翻,这个世界岂不乱的章法,。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通常都会采用这类的书面的保证书、悔过书,因此,十分重要,而有些案例中,律师发现不少妻子不懂得取证的最佳时机,错过了让对方写保证书的机会,等到以后想用的时候,已经与偶了防备,不可能再给你写了。

  律师认为,通$常来说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以下几个情况:

  1、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约炮等等情况;甚至也包括嫖娼,通奸在内,这类证据取得比较困难,法院认可的是可以直接反映身体出轨的证据,如果仅仅有精神,言语上的出轨,都不能算过错行为,现实生活中,不少客户花费巨大精力,也是为了寻找这类证据,几年以前的外遇保证书也是包括在内。

  2、《民法典》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这类证据一般从居委会,邻居证言入手,如果能够取得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有配偶一方与其他异性共同居住,那么法院就可以证明过错行为的发生。

  3、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这一类的证据,主要的就是民政局出具的结婚证了,有些人用了不同的身份,骗领结婚证,构成法律上的重婚罪,但是随着法律的意识增强,不少人都不会这么傻的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