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私分罚没财物罪主体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虽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本身一般均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因而此类机构自身原则上应当能够成立本罪犯罪主体,例如公安派出所、各级林业管理部门的派出管理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