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离婚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如何处理

  一、夫妻离婚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如何处理

  1、夫妻离婚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按以下情形分割: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四条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几种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