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刑未履行能减刑和假释吗

  一、财产刑未履行能减刑和假释吗

  1、犯罪分子没有履行财产刑的,能否减刑和假释的规定如下:

  (1)、如果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但减刑幅度要从严掌握;

  (2)、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七条、第二十七条

  二、犯罪嫌疑人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不能够假释,因为犯罪嫌疑人并未受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因而罪名还未确定,也可能无罪,而且假释必须要服刑人员才能够申请。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3、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4、对罪犯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5、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时间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