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手机分期付款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手机分期付款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