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兄弟残疾有赡养父母义务吗

  一、民法典中兄弟残疾有赡养父母义务吗

  民法典规定,兄弟残疾,丧失赡养能力的,可以不承担同,赡养父母的责任,由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兄弟承担赡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可以订立协议免除赡养责任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个是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被确定为一种法定义务,是赡养义务人必须承担的义务,义务人无权随意处分自己所应负的义务。

  但是,法定义务的规定是将义务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上升为法律高度,如果其不履行义务则是违反了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过这并不代表法定权利人也不能处分自己的权利,法定权利人仍然享有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权,其处分自己的权利不应当违反法律。

  另赡养义务是一种具有长期、持续性的义务,这一种义务不同于如给付借款的一次性合同义务,一次性的义务如果被免除即不再存在,权利人也无法再要求义务履行义务,但持续性的义务被免除的话,被免除期间的义务不再存在,但如果权利人要求恢复义务人的义务,则从要求时义务人应当重新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