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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2010,超生

  人口普查2010超生

  2010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做好普查工作,公安部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登记落户。

  今年普查的标准时点定为11月1日零时。本次人口普查预计将持续到2012年6月。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顾*州昨天透露,与人口普查同步进行的户籍整顿工作将于8月、9月间展开。

  8月至9月户籍整顿

  据悉,户口整顿和摸底将在普查正式登记前进行,大约是8月至9月期间,两项工作通过普查人员一次入户完成。户口整顿期间要对照户籍资料,核实普查小区户籍人口户数、人数等信息,同时掌握流动人口状况,更新公安部门户籍资料。摸底是对普查小区全面走访,逐户访察,了解普查小区各类人口的基本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为入户登记提供基础信息。顾*州介绍说,户籍整顿将对“应销未销、应落未落”的情况采取措施。“其中手持几种证件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包括超生人口、劳改证、复员转业证、迁移证等。”(来源:东方早报)

  超生孩子可以落户了

  “超生孩子可以落户”。进入六月,这一令超生家庭兴奋的消息,和炎炎夏日一起来到。

  6月9日,这一消息率先从北京市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上传出: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启动前,将先行展开户口整顿工作,因超生不能落户人口以及持劳改释放证、复员转业证、迁移证等未落户人群,将给予落户。具体实施办法将在7月份公布。

  “超生不能落户人口”,这是发布会提到给予落户的几个群体中的一个。但只有它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有媒体第二天报道的标题是:“中国首次明确超生人口可落户”。

  “首次明确”的说法,显然是媒体误读。实际上,早在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中,各地为了保证人口普查数字全面真实,就曾出台政策,规定在户口整顿时允许超生人口落户。记者搜索到2000年8月3日《北*青年报》一篇有关人口普查的报道,有这样表述:“在这次户口整顿中,超生户在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交纳了一定的超生社会抚育费,到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和证明后,就可以落户。”早在去年,记者就曾在一些网站论坛看到“过来人”劝慰因超生导致孩子不能上户口的“后来者”的帖子:“不用着急。明年人口普查,到时候就都能上了。”

  对于超生户家庭来说,“是否首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可以上户口了。随着各地相继发布相关政策,人口普查办公室的电话几乎成为超生家庭咨询专线。

  超生户的喜与忧

  今年,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人口普查信息是国家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的依据,必须真实准确。如果众多“黑户”不能统计在内,势必影响决策的科学性。

  全国有多少黑户?目前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2000年8月3日《北*青年报》透露的一个数字,可以让我们对此有个大致推断:“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在北京的超生人数已达到1.8万人。”

  把每一个人都统计进去,以使人口普查的数据尽可能符合现实。这样看,有关部门出台“超生孩子可以落户”政策,不乏“功利”考虑。但至少在客观上,这样的政策达到了人性化的效果。因为没有户口,“黑孩”们在上学、就业、婚姻等方面承受了太多不便。如今,他们终于可以平等地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人性化政策,不仅让超生家庭欣喜,也赢得社会赞誉。

  但超生户并非没有担心。“这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一个超生者这样形容他第一次听到这一政策时的感受。“也因为太好,所以不太敢相信。”

  有关人士介绍,之前几次人口普查,也有过“超生人群原则上准予登记”的规定,但执行情况并不太好。有些地方因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敢突然认同数量较大的超生户口,因而对这种普查原则阳奉阴违;而有些超生户也担心有关部门会不会把这作为“秋后算账”的手段或者收缴罚款的诱饵,因而不敢去落户。

  这次,是动真格了。记者查阅了日前发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超生信息不作处罚依据,不再以此考核地方政府政绩。不知这样两头“松绑”的规定,能否让超生户吃下“定心丸”?

  计生部门的担心与回应

  超生孩子落户政策,不仅超生家庭关心,公众也在观望。其中有代表性的疑问是:“这是否意味着超生的孩子可以不用交罚款就入户口了?是否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松动?”

  公众的疑问,正是计生部门的担心。一旦这一政策被解读为“生了白生”,计划生育政策将面临严峻考验。于是,有关部门坐不住了,广东、湖南、江西、福建等地通过各种途径“辟谣”,而且措辞强硬:6月11日《南*日报》援引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说法,我国从来没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记入户,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6月19日《三湘都市报》报道,湖南省重申社会抚养费必须缴纳,公安厅户政管理处有关人士也表示,公安部门没有权力要求“黑户”缴纳罚款,但是,公安部门有义务向计生部门反映超生情况,为计生部门的计生工作提供便利。

  “向计生部门反映超生情况,为计生部门的计生工作提供便利”,不知这样的表态,会不会让超生户在给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上产生犹豫?(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