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责任怎么划分

  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责任怎么划分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股东责任按以下情形划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有抽逃出资或者未如实出资行为的,以其应缴纳出资数额对破产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提供哪些材料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财产状况说明。

  财产状况说明应当说明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包括企业有形资产的情况、无形资产的情况、投资情况、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等。

  (三)债务清册。

  债务清册应当写明债权人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开户银行、债权数额、发生时间以及债权人的催讨情况、担保情况等。

  (四)债权清册。

  债权清册应当写明债务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债务数额、发生时间、有无担保和催讨偿还情况等。

  (五)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及其相应的年度报告。

  (六)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的情况。

  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应当说明应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拖欠的工资、拖欠的社会保险及其金额等情况。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是债权人在决策是否与债务人和解或者进行破产重整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