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1、对可撤销的合同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订立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之订立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2、

  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权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对相对人的行为或者合同的标的发生错误认识,从而作出与自己意思相违背的行为,使自己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表意人必须是因为误解而作出了意思表示,误解和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从而导致合同的订立,我国的司法实践认为,必须是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才构成重大误解,主要内容是指对合同的订立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容。

  (3)误解是由于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

  (4)误解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的特征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一方承担更多的义务却享有更少的权利,而另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却承担更少的义务;获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超过法律所允许的程度;受害的一方是因处于困境或者缺乏经验或者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订立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6、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7、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

  (3)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2、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3、合同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往往只能算是成立,虽然大多数的合同成立之后就会生效,但这要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中的规定,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五种情形之一,那合同就是可撤销的。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但很多情况下,合同的订立并不会如此完美,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撤销合同。合同的可撤销,侧重保护和突出的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交易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请求法律加以干涉,保证当事人真实的意思得以实现。